工程監理單位是建筑市場的主體之一,在國際上把這類服務歸為工程咨詢(工程顧問)服務。我國的建設工程監理屬于國際上業主方項目管理的范疇,建設工程監理的工作性質有如下幾個特點:
1.科學性:工程監理機構擁有從事工程監理工作的專業人士-監理工程師,它將應用所掌握的工程監理科學的思想、組織、方法和手段從事工程監理活動。
2.服務性: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托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,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務的承包,而是服務,工程監理機構將根據資質范圍盡專業能力進行項目的目標控制。
3.獨立性:指的是不依附性,它在組織上和經濟上不能依附于監理工作的對象(如承包商、材料和設備的供貨商等),否則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義務。
4.公平性:工程監理機構受業主的委托進行工程建設的監理活動,當業主方和承包商發生利益沖突或矛盾時,工程監理機構應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和有關合同為準繩,在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時,不損害承包商的合法權益,這體現了建設工程監理的公平性。